82歲老父「三度把60歲兒告上法院」全為了贍養費 「鄰居出面作證」:兒子太委屈
每年1500元人民幣雖然出得很不甘心,王成根倒也認了,因為這是他能夠承擔的,再者,父親年紀越來越大,又能活多少年呢?
可沒想到,2017年初,王金道再一次將王成根告上了法庭,這一回,他將養老金的額度提升到了每年12000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5萬3千多元)!王金道給的理由是物價飛漲,1500元人民幣不夠他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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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到王成根的難處後,法院派人來調解,王成根堅持跟以前一樣每年給父親1500元人民幣,卻沒有被採納,因為物價的確上漲了許多,1500元人民幣的贍養費明顯太少了。
意見被駁回后,王成根又指出王金道的3個繼子和繼女也應該承擔贍養義務,可法院調查后卻發現,葉美蘭跟王金道結婚時,3個孩子皆已成年,連最小的葉祖榮都剛好滿了18歲,所以從法律上講,他們跟王金道不構成撫養關係,自然也沒有贍養王金道的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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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,法院判處王成根在原來每年1500元人民幣的基礎上,再支付王金道每個月300元人民幣的贍養費,也就是一年合計5100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2萬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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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歲就拋棄他的父親,老了卻要他養,現在還把自己的兒子給扯了進來,王成根心裡十分鬱悶,更有著一肚子的委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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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不久前,王金道患病住院,一共花了5000多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2萬2),他的妻子葉美蘭說,這筆錢應該由王成根來出,於是出院後,王金道就再次通過法院向親生兒子王成根要錢。
既然醫療費只有5000元人民幣,王金道索要的金額為什麼會高達萬元呢?原來剩下的4000多元,是葉美蘭主張的「護理費」,她覺得自己沒有義務照顧王成根的親爹,這4000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1萬7),就等於是給她的報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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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王成根也展開了攻勢,他說出這筆錢可以,前提條件是父親將祖宅過戶給他。然而他的條件一提出,就立刻被王金道駁回,原來那套房子,早已被他立下字據傳給了養子葉祖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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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1999年的時候,王金道曾患過一場大病,在醫院花了8萬多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35萬),這些錢據說都是葉祖榮拿出來的,後來由於王金道沒錢還,便把房子抵押給了葉祖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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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歲將他拋棄,幾十年不跟他往來的老父親,卻一而再,再而三地將他告上法庭,王成根的委屈可想而知。